正在移民法庭进行递解程序、同时等待U签证审批的人,可能需要重新评估要求延期审理的准备。美国司法部所属移民上诉委员会10月16日在Matter of L. Ramirez一案中作出先例裁决:即使当事人的U签证申请表面上符合审批条件,移民法官也不再因此推定应当延期。委员会明确推翻了2012年Sanchez Sosa案的相关做法。
U签证是供符合条件的犯罪受害者申请的一种非移民身份,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审理;递解案件则由司法部移民法庭处理。两套程序可能同时进行。新裁决谈的是法官是否暂缓法庭案件,既不是取消U签证,也不是宣布所有等候中的申请一律不能延期或一律会被递解。
委员会要求法官按照既有的‘正当理由’平衡标准,重点看申请最终获批的可能性,以及获批后是否会实质影响递解案件。同时还要考虑申请人是否积极推进申请、国土安全部对延期的立场、要求延多久、案件已经延期过多少次等因素。如果签证名额何时能到来十分遥远,裁决说不能仅凭等待名额取得延期。
本案当事人2017年递交U签证申请,2019年已获一次延期;到了2020年再次要求等待审批,却没有提出预计等待多久。移民法官拒绝进一步延期,委员会如今维持这一决定。委员会承认申请看起来具备初步资格,而且获批可能影响递解结果,但认为没有期限的继续等待以及案件经过,不足以构成再次延期的正当理由。这是该案的具体结论,不等于其他申请人的结果已被预先决定。
对纽约正在经历两套程序的家庭,实际要核对的是下一次听证日期、已经提交的U签证申请及回执、任何补件或认证文件、申请进展,以及此前延期的记录。收到法庭通知后不要以为‘U签证还在等’就可以不出庭;听证通知仍须认真处理。移民法庭的自动案件查询可供查看部分状态,但正式听证通知是确认时间和地点的重要依据。
若即将开庭而U签证尚未获批,应尽早让熟悉递解诉讼的持牌移民律师结合案卷评估延期申请需要哪些证据、还有没有其他救济方式,以及申请状态变化是否需要告知法庭。不要仅凭网上对新裁决的一句话概括自行取消出庭或认为U签证申请已失效。本文配图为AI生成的文件审阅示意图,不是本案当事人或法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