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FARE Act已于2025年6月11日生效。纽约市311说明:代表房东的经纪不得向租客收取经纪费;租客自己聘请经纪帮忙找房,则是另一种收费关系。
根据纽约市 311 对 FARE Act 的说明,代表房东的经纪不得向租客收取经纪费;房东或其代理人在出租广告和租约中,也必须披露租客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换句话说,如果经纪是房东聘请、代表房东出租具体房源,原则上不应再把这笔费用转给租客。
没有足够数据证明所谓“隐藏房源增多”是全市趋势。遇到经纪要求先付款才看房,租客应先要求书面说明经纪代表谁、费用对应什么服务。
华人租客尤其要注意区分几种情况:如果经纪代表房东发布具体房源,向租客收取经纪费可能涉及违规;如果租客主动雇用经纪帮自己找房,则费用安排可能不同。签任何文件或支付任何费用前,应要求对方写清楚服务内容、收费对象、收费金额以及是否与某套具体房源绑定。
遇到疑似违规收费、隐藏费用或房源广告不透明,租客可以保存广告截图、聊天记录、收据和合同,再通过 NYC 311 或相关市府渠道咨询投诉。不要只听口头承诺,也不要在没有看清书面条款前转账。
租客看房前应书面确认经纪人代表房东还是租客、谁聘请了经纪人、费用由谁承担,并保存房源广告、短信和付款要求。若房东的经纪人向租客强制收取费用,可通过311或DCWP投诉;自愿聘请代表自己的经纪人,仍可能需要支付双方约定的费用。